# 1141118AK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自動電腦化車輛檢驗系統維護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昊逸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5,000
原始預算
$ 2,030,227
底價金額
$ 1,99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A.15.3.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茆珮榆
聯絡電話 (07)7711101#826
機關代碼 A.15.3.1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聯絡人 茆珮榆
聯絡電話 (07)7711101#826
傳真號碼 (07)7154504
電子郵件信箱 Ab091043@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相同契約條件、金額,保留後續擴充1次(每次1年)之權利,擴充增購每年不得超過本案1年預算1倍為限(擴充上限每年金額為新臺幣203萬227元整),若116年度基本工資經勞動部公告調漲,另行辦理議價程序。 (1)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03萬227元整。 (2)後續擴充期間: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1: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依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須具有以下任一項: (1)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2) 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 (3)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4) 其他行業(營業項目有汽車檢驗儀器設備之安裝修理保養業務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應具備投標必要文件,參閱投標資格審查表。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3.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期限 114 年 12 月22日 17 時 00 分前】,以郵遞(非郵戳為憑,以本所總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為主)或專人送達至:本所高雄區監理所-總收發室( 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案開標期日為114年12月23日上午11時00分,於本所2樓會議室】,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茆珮榆
聯絡電話
(07)7711101#826
機關代碼
A.15.3.13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聯絡人
茆珮榆
聯絡電話
(07)7711101#826
傳真號碼
(07)7154504
電子郵件信箱
Ab091043@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相同契約條件、金額,保留後續擴充1次(每次1年)之權利,擴充增購每年不得超過本案1年預算1倍為限(擴充上限每年金額為新臺幣203萬227元整),若116年度基本工資經勞動部公告調漲,另行辦理議價程序。 (1)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03萬227元整。 (2)後續擴充期間: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1: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依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須具有以下任一項: (1)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2) 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 (3)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4) 其他行業(營業項目有汽車檢驗儀器設備之安裝修理保養業務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應具備投標必要文件,參閱投標資格審查表。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3.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期限 114 年 12 月22日 17 時 00 分前】,以郵遞(非郵戳為憑,以本所總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為主)或專人送達至:本所高雄區監理所-總收發室( 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案開標期日為114年12月23日上午11時00分,於本所2樓會議室】,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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