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11406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嘉義區監理所(含轄站)汽車燃料使用費、強制險暨交通違規處分移送強制執行等作業勞務承攬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80,000
原始預算
$ 7,101,043
底價金額
$ 7,0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A.15.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企劃及裁罰科 王秋玉
聯絡電話 (05)3623939#402
機關代碼 A.15.3.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聯絡人 企劃及裁罰科 王秋玉
聯絡電話 (05)3623939#402
傳真號碼 (05)3628615
電子郵件信箱 cyi0661@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9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4: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類此標案曾有廠商積欠員工薪資,為避免不良廠商惡意參與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類此標案曾有廠商積欠員工薪資,確保廠商得標後能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合作社之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一)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二)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 (三)其他行業(營業項目具有資料處理業之業者)。 (四)若投標廠商為合作社,應檢具依法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及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領取招標文件: (一)郵遞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備妥回郵信封向本所秘書室免費索取,本所秘書室一日內寄發招標文件。 (二)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到本所(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秘書室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貳、收受投標文件: (一)郵遞送達: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 (二)專人送達: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逕送本所秘書室投標。 參、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本所檢舉電子信箱:thbup0d2@thb.gov.tw,檢舉電話:(05)3628608,檢舉傳真電話:(05)3628618。 肆、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企劃及裁罰科 王秋玉
聯絡電話
(05)3623939#402
機關代碼
A.15.3.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聯絡人
企劃及裁罰科 王秋玉
聯絡電話
(05)3623939#402
傳真號碼
(05)3628615
電子郵件信箱
cyi0661@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9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4: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類此標案曾有廠商積欠員工薪資,為避免不良廠商惡意參與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類此標案曾有廠商積欠員工薪資,確保廠商得標後能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合作社之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一)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二)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 (三)其他行業(營業項目具有資料處理業之業者)。 (四)若投標廠商為合作社,應檢具依法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及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壹、領取招標文件: (一)郵遞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備妥回郵信封向本所秘書室免費索取,本所秘書室一日內寄發招標文件。 (二)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到本所(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秘書室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貳、收受投標文件: (一)郵遞送達: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 (二)專人送達: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逕送本所秘書室投標。 參、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檢舉信箱:台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本所檢舉電子信箱:thbup0d2@thb.gov.tw,檢舉電話:(05)3628608,檢舉傳真電話:(05)3628618。 肆、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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