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i0089@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案保留洽原立約商後續擴充增購,期限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金額以新臺幣61萬元整為上限,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增購部分履約條件同原契約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開標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不良廠商惡意參與投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二)其他行業(營業項目有建築物清潔服務)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郵遞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備妥回郵信封向新營監理站第三股免費索取,本所新營監理站1日內寄發招標文件。
(二)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逕到新營監理站(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第三股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二、投標文件須於114年12月10日下午05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本所新營監理站第三股(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一)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二)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5-3628608、檢舉傳真電話:05-3628618、電子郵件信箱:thbup0d2@thb.gov.tw)。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