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Y-11401 已決標公告

新營監理站114年度委託公庫派駐代收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南市新營區農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
原始預算
$ 1,610,000
底價金額
$ 1,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A.15.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彩琳
聯絡電話 (06)6352845#501
機關代碼 A.15.3.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聯絡人 羅彩琳
聯絡電話 (06)6352845#501
傳真號碼 (06)6335107
電子郵件信箱 alino@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案保留洽原立約商後續擴充增購,期限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金額以114年決標金額為上限,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增購部分履約條件同原契約規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3 10:00
開標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勞務標案曾有廠商積欠員工薪資,為避免不良廠商惡意參與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勞務標案曾有廠商積欠員工薪資,確保廠商得標後能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商業銀行業(H101021)、工業銀行業(H101051)、農業銀行業(H101061)、中小企業銀行業(H101081)、其他銀行(H101991)、農業金庫業(H108011)。 (二)經合法登記之金融機構(含合作社、農漁會),且具代收國稅、地方稅資格者,投標廠商需檢附「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影本。派駐金融機構受託辦理代收各項稅費款業務之處理,應財政部訂定之「各級公庫代理銀行及代收稅款機構稅款解繳作業辦法」、「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各類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作業計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地方稅費作業須知」暨其他有關法令規章之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新營監理站(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第三股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 1.郵遞送達:於113年12月12日下午5時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新營監理站(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2.專人送達:於113年12月12日下午5時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逕送新營監理站第三股(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開標時間】113年12月13日上午10時0分 【開標地點】新營監理站2樓會議室 【押標金】新臺幣8萬元整(支票抬頭受款人書寫: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彩琳
聯絡電話
(06)6352845#501
機關代碼
A.15.3.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
聯絡人
羅彩琳
聯絡電話
(06)6352845#501
傳真號碼
(06)6335107
電子郵件信箱
alino@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案保留洽原立約商後續擴充增購,期限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金額以114年決標金額為上限,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增購部分履約條件同原契約規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3 10:00
開標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勞務標案曾有廠商積欠員工薪資,為避免不良廠商惡意參與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勞務標案曾有廠商積欠員工薪資,確保廠商得標後能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商業銀行業(H101021)、工業銀行業(H101051)、農業銀行業(H101061)、中小企業銀行業(H101081)、其他銀行(H101991)、農業金庫業(H108011)。 (二)經合法登記之金融機構(含合作社、農漁會),且具代收國稅、地方稅資格者,投標廠商需檢附「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影本。派駐金融機構受託辦理代收各項稅費款業務之處理,應財政部訂定之「各級公庫代理銀行及代收稅款機構稅款解繳作業辦法」、「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各類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作業計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地方稅費作業須知」暨其他有關法令規章之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新營監理站(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第三股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 1.郵遞送達:於113年12月12日下午5時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新營監理站(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2.專人送達:於113年12月12日下午5時0分截止投標期限前逕送新營監理站第三股(730211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開標時間】113年12月13日上午10時0分 【開標地點】新營監理站2樓會議室 【押標金】新臺幣8萬元整(支票抬頭受款人書寫: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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