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營監理站2樓會議室(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48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新營監理站第三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營業項目具有(以下任一項):
(一)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二)機械批發業(F113010)
(三)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
檢具投標廠商審查表規定之證明文件(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資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備妥回郵信封向新營監理站第三股免費索取,新營監理站第三股1日內寄發招標文件。
2.專人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逕至新營監理站(臺南市新營區大同路55號)第三股免費領取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網下載列印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
開標時間:112年10月19日下午2時
開標地點:新營監理站2樓會議室
押標金:新臺幣4萬8,000元(支票抬頭: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本案更正標價清單,標價清單內所標註油箱容量更正為200公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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