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uth0408@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至410萬(含本次決標金額),期限至115年6月30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遊園路1段2號3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遊園路1段2號302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製版、印刷等履約品質符合本所要求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遊園路1段2號3樓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且營業項目具印刷業(C701010)或與本案相關行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四、其餘詳招標規範。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應備文件請詳閱投標廠商審查表。
二、投標前請詳閱招標文件。
三、依投標須知第77點,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