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115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中壢監理站冰水機汰換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星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12,000
原始預算
$ 8,100,000
底價金額
$ 8,060,000
決標折數
90.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機關代碼 A.15.3.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騰紘
聯絡電話 (03)4253990#506
機關代碼 A.15.3.10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3段58號
聯絡人 黃騰紘
聯絡電話 (03)4253990#506
傳真號碼 (03)4223521
電子郵件信箱 aa20241230@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6/17
原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7/16 10:00
開標地點 中壢監理站5樓會議室(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壢監理站(32085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如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布公家機關停止上班(如颱風)而導致無法開標者,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補充本案檢舉受理單位如下:1.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地址:10863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2.新竹區監理所政風室:電話:03-5891935、傳真:03-5889820、地址: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58號。 本案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E602011)。 (二)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3.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3.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騰紘
聯絡電話
(03)4253990#506
機關代碼
A.15.3.10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3段58號
聯絡人
黃騰紘
聯絡電話
(03)4253990#506
傳真號碼
(03)4223521
電子郵件信箱
aa20241230@t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6/17
原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7/16 10:00
開標地點
中壢監理站5樓會議室(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壢監理站(32085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如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布公家機關停止上班(如颱風)而導致無法開標者,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補充本案檢舉受理單位如下:1.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地址:10863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2.新竹區監理所政風室:電話:03-5891935、傳真:03-5889820、地址: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58號。 本案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E602011)。 (二)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3.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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