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mk123456@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分局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8/18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分局秘書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局修訂之最新範本(註:公路局範本係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符合下列行業者: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附加說明
1.採購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3.本分局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4.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事項】
1.本案空白標單工項文字內容誤繕,修正內容如下:
(1)工項八:原為包商利潤、保險及管理費(壹.一~壹.六和之10%)修正為包商利潤、保險及管理費(壹.一~壹.七和之10%)。
(2)工項九:原為包商營業稅(壹.一~壹.七項*5%)修正為包商營業稅(壹.一~壹.八項*5%)。
2.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15年6月8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5年6月9日10時10分(甲標封及投標須知之投標期限、開標時間亦同時變更為上述時間)。
3.本次更正涉及招標文件版本異動,更正前如已領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4.本次異動之招標文件版本,檔名均標示為「原檔名(第1次更正公告)」
5.本次更換招標文件為空白標單、投標須知及甲標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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