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ris7154@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分局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及違約追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分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開工,委託設計工作期220日曆天完成所有契約規定成果(機關審核時間不計工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局修訂之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資格
廠商營業
項目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01070)。
b.園藝、林業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
c.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2.人員資格
a.參與本案之工程人員需其專業至少應包含園藝、景觀或生態等其中1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國內外機構出具景觀規劃、景觀工程、景觀改善設計案、綠美化環境改善等相關案件之驗收證明(國外機構出具之驗收證明需附經公證或經認證之中文譯本)。
其他:附加說明
1.採購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3.本分局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4.投標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5.履約地點:桃園市大溪區、龍潭區。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