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ndw588@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本分局開標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局秘書室(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220日曆天內完成所有契約規定成果(機關審核時間不計工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
廠商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任一行業者:
a.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01070)。
b.園藝、林業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c.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購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3.本分局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
第1次變更事項:
一、變更項目:
1.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內容
2.投標廠商審查表:廠商資格及證明文件內容
3.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1)廠商資格內容
4.甲標封:資格文件內容
二、變更內容:
1.廠商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任一行業者:
a.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01070)。
b.園藝、林業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c.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三、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13年7月10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3年7月11日10時40分(甲標封及投標須知之投標期限、開標時間亦同時變更為上述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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