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ris7154@t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本分局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及違約追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本分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預計116年12月31日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局修訂之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
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人員資格
a.參與本案之人員需其專業應包含土木、地工、地質、水保等項目其中之一以上。
b.計劃主持人須為投標廠商之執業技師,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
3.其他:曾完成國內外邊坡監測案件,由機構出具之驗收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計劃主持人須為投標廠商之執業技師,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
附加說明
1.採購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3.本分局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4.履約地點:新北市、基隆市。
5.投標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第1次變更事項:
1.更正契約條款第7條第1款第5目規定,略:「委託測量、地質鑽探部分,…,自甲方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測量作業計畫書」及「地質探查工作計畫書」…」。
2.更正工作補充條款–委託測量、地質鑽探部分第3條規定,略:「本委託服務工作,…,自甲方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測量作業計畫書」及「地質探查工作計畫書」…。
3.更正工作補充條款–委託測量、地質鑽探部分第4條第5款第1目規定,略:「自甲方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測量作業計畫書」(計畫書內容依工作規定所列項目述明)1式10份…」。
4.更正工作補充條款–委託測量、地質鑽探部分第5條第15款第1目規定,略:「地質探查工作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地質探查工作計畫書」…」。
5.變更領標及投標期限為114年2月11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4年2月12日10時00分(甲標封及投標須知之投標期限、開標時間亦同時變更為上述時間)。
6.更換工作補充條款、委託設計契約、投標須知及甲標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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