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完成後將為在本機關上班之同仁帶來舒適的辦公環境,不因鄰近的捷運工程施工影響辦公品質,及改善本機關品管中心屋頂漏水情況,維護上班同仁安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開標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本分局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本分局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施工項目簡單,僅氣密窗及一般防水材料且施工時期限3個月,材料之價格市場相對穩定,故無訂物調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可從事室內裝修施工與設計業務之組合,並以具有施工業務者為代表廠商。惟室內裝修業者如兼具設計及施工業務者,方可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可投標搭配組合如下所列:
(1)室內裝修業(含專業施工技術及專業設計技術)者,可單獨投標,亦可與綜合營造業或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綜合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含專業設計技術)
(3)綜合營造業及開業建築師
(4)室內裝修業(含專業施工技術)及開業建築師
(5)門窗安裝工程業及開業建築師
(6)門窗安裝工程業及室內裝修業(含專業設計技術)
(二)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建築師證書且具有開業證書
附加說明
1.採購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3.本分局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4.押標金受款人名稱: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5.履約地點:新北市樹林區
6.本次招標修正標案名稱為:辦公大樓氣密窗及品管中心屋頂修繕工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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