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7011045@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押標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綜合營造業(E101011)
(1)複查期限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
2.土木包工業(E102011)
(1)複查期限內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其他: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請寫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押標金專戶。
3.履約地點:花蓮縣花蓮市花蓮火車站自由走道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