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5S2015S 已截止

115年度嘉義工務段轄內橋梁及箱梁內部檢測技術服務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5/12 截止日:115/05/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95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2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履約: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招標:薛小姐
聯絡電話 (07)5884060#2455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履約: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招標:薛小姐
聯絡電話 (07)5884060#2455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084506@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6 09:30
開標時間 115/05/26 10:30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本段轄內縱貫線及集集線橋梁及箱梁(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 (一)規劃、設計部分: ■ 其他: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應依招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內容,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即契約所載之執行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1式3份與機關辦理審查。 二、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各工項履約期限如維護、橋梁箱梁內部檢查、橋梁定期檢查等項目,不含審定期間,依下列時間完成。 I.定期檢測期限如下: 1.開工後於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暦天修正(2次),另於當年12月15日前先行將定期檢測資料上傳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II.箱梁內部檢測期限如下: 1.開工後後,由廠商安排時程辦理檢測,每年10月30日前內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暦天修正(2次)。 2.箱梁內部檢測執行日期,依核定「檢測執行計畫書」排程辦理。 III.人行天橋定期檢查期限如下: 1.開工後於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暦天修正(2次),另於當年12月15日前先行將定期檢測資料上傳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成果報告評估及建議方案:「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及「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經本段核定後20日曆天內或依本段指定日期提送,內容需包含檢測成果、維修預算評估、圖說設計及技師簽證相關資料需經本段核定。 三、本案於配合開工前及辦理成果報告後各辦理一次橋樑檢測教育訓練。 四、上述工作皆完成經機關核定後,使視本案完成。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3.共通項目:曾完成與本標案類似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例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履約: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招標:薛小姐
聯絡電話
(07)5884060#2455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履約: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招標:薛小姐
聯絡電話
(07)5884060#2455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084506@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6 09:30
開標時間
115/05/26 10:30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本段轄內縱貫線及集集線橋梁及箱梁(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 (一)規劃、設計部分: ■ 其他: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應依招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內容,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即契約所載之執行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1式3份與機關辦理審查。 二、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各工項履約期限如維護、橋梁箱梁內部檢查、橋梁定期檢查等項目,不含審定期間,依下列時間完成。 I.定期檢測期限如下: 1.開工後於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暦天修正(2次),另於當年12月15日前先行將定期檢測資料上傳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II.箱梁內部檢測期限如下: 1.開工後後,由廠商安排時程辦理檢測,每年10月30日前內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暦天修正(2次)。 2.箱梁內部檢測執行日期,依核定「檢測執行計畫書」排程辦理。 III.人行天橋定期檢查期限如下: 1.開工後於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暦天修正(2次),另於當年12月15日前先行將定期檢測資料上傳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成果報告評估及建議方案:「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及「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經本段核定後20日曆天內或依本段指定日期提送,內容需包含檢測成果、維修預算評估、圖說設計及技師簽證相關資料需經本段核定。 三、本案於配合開工前及辦理成果報告後各辦理一次橋樑檢測教育訓練。 四、上述工作皆完成經機關核定後,使視本案完成。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3.共通項目:曾完成與本標案類似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例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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