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5S1008W 已決標公告

115年高雄電務段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右昌聯合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6,200
原始預算
$ 774,000
底價金額
$ 765,400
決標折數
75.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電務段 王昱勛 07-5884381#13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電務段 王昱勛 07-5884381#13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4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1 09:30
開標時間 115/03/31 10: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採醫療機構本址到院檢查,得標醫療機構須當日派車(往返)指定地點(高雄電務段: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3)及時間接送本公司之員工。
履約期限 115年10月31日前;健檢時間於簽約後由本段與得標醫療機構協商受檢日期及天數,全部人員檢驗完畢後,30個工作天內提出檢驗報告送達本段。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行政院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定辦理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有效期內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影本。 2.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電務段 王昱勛 07-5884381#13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截標時間 115/03/3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電務段 王昱勛 07-5884381#13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聯絡人
鄭先生 / 高雄電務段 王昱勛 07-5884381#13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4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1 09:30
開標時間
115/03/31 10: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採醫療機構本址到院檢查,得標醫療機構須當日派車(往返)指定地點(高雄電務段: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3)及時間接送本公司之員工。
履約期限
115年10月31日前;健檢時間於簽約後由本段與得標醫療機構協商受檢日期及天數,全部人員檢驗完畢後,30個工作天內提出檢驗報告送達本段。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行政院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定辦理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有效期內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影本。 2.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電務段 王昱勛 07-5884381#13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截標時間
115/03/3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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