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853092@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 961,065 元整。
其 他:本案於契約期限屆滿後,本公司得保留未來向廠商續約之權利;後續擴充一年,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履約地點
高雄工務段轄區(任務需求);枋寮分駐所轄區(屏東縣/竹田鄉、潮州鎮、崁頂鄉、南州鄉、林邊鄉、佳冬鄉、枋寮鄉、枋山鄉、獅子鄉)
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本公司高雄工務段協議組織決議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或起重工程業(EZ02010)或租賃業(JE0101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綜合營造業(E101011):(1)複查期限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4)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E102011):(1)複查期限內土木包工業登記證、(2)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4)承攬工程手冊。
C、起重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D、租賃業(JE01010):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高雄工務段/潘志鴻 08-878298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未檢附該標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
(2)不同投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