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5P2077P 招標中 (剩 6 天)

樹林調車場行控大樓備勤室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6/15 截止日:115/06/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680,6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蔡小姐/供應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850/4912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蔡小姐/供應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850/4912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906@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30 14:00
開標時間 115/06/3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或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或C.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投標者: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者: (1)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C.工程技術顧問業投標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委託現況調查設計服務部分: A.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各履約分段期限內完成設計工作。 B.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A)委託現況調查階段:本公司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廠商向本公司提出現況調查報告,並依本公司審查意見修正。 (B)委託基本設計階段:本公司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廠商向本公司提出基本設計報告,並依本公司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公司審查意見修正。 (C)委託細部設計階段:本公司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報告,並依本公司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公司審查意見修正。 (D)細部設計報告經本公司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E)各項工作經本公司審查,廠商接到本公司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公司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罰款,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每次以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F)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公司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G)細部設計報告經本公司審定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設計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公司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新北市樹林區。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 蔡小姐/聯絡電話:02-23815226#4850。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30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蔡小姐/供應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850/4912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蔡小姐/供應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850/4912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906@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30 14:00
開標時間
115/06/3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或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或C.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投標者: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者: (1)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C.工程技術顧問業投標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委託現況調查設計服務部分: A.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各履約分段期限內完成設計工作。 B.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A)委託現況調查階段:本公司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廠商向本公司提出現況調查報告,並依本公司審查意見修正。 (B)委託基本設計階段:本公司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廠商向本公司提出基本設計報告,並依本公司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公司審查意見修正。 (C)委託細部設計階段:本公司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報告,並依本公司指定日期辦理簡報,配合本公司審查意見修正。 (D)細部設計報告經本公司審定後2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E)各項工作經本公司審查,廠商接到本公司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公司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罰款,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每次以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為原則。 (F)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公司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7日曆天內辦理完成並提送。 (G)細部設計報告經本公司審定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設計圖說、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送交本公司辦理發包,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事宜。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新北市樹林區。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 蔡小姐/聯絡電話:02-23815226#4850。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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