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5P2058U 已決標公告

115年產品碳足跡盤查及臺鐵公司全面溫室氣體盤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680,000
原始預算
$ 17,6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履約: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招標: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13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招標: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1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511@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19
原公告日 115/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11 14:00
開標時間 115/06/11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第四會議室(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50)及管理顧問業(I10306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 (2)廠商應於開工日之次日起15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及教育訓練教材。 (3)廠商應於開工日之次日起45日內辦理碳足跡及溫室氣體盤查教育訓練。 (4)廠商應於116年1月31日前提送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 (5)廠商應於116年2月28日前辦理溫室氣體盤查內部查證人員教育訓練。 (6)廠商應於116年3月15日前完成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外部查證。 (7)廠商應於116年3月31日前提送115年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 (8)廠商應於116年4月15日前協助機關提出產品碳足跡標籤展延申請。 (9)廠商應於116年4月30日前協助本公司完成115年度之排放量清冊及報告書,登錄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10)廠商應於116年9月30日前完成115年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外部查證。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電話:02-23815226-4281)以及所屬各分支機構使用或管理場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 ◎115/5/19第1次修正: 本案修正部分文字內容如下: (1)投標須知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六條(四)「服務建議書」(含電子檔)正本2份、副本9份,光碟2份。 (2)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一)3.(3)執行產品碳足跡盤查展延申請(自強、莒光、區間/區間快等3個車種):A、盤查資料年度:114年。 (3)三用表格: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及未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欄位增列8.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及未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 本次修改非屬重大變更,仍於115/6/11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1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履約: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招標: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13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招標: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13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511@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19
原公告日
115/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11 14:00
開標時間
115/06/11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第四會議室(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50)及管理顧問業(I10306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 (2)廠商應於開工日之次日起15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及教育訓練教材。 (3)廠商應於開工日之次日起45日內辦理碳足跡及溫室氣體盤查教育訓練。 (4)廠商應於116年1月31日前提送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 (5)廠商應於116年2月28日前辦理溫室氣體盤查內部查證人員教育訓練。 (6)廠商應於116年3月15日前完成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外部查證。 (7)廠商應於116年3月31日前提送115年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 (8)廠商應於116年4月15日前協助機關提出產品碳足跡標籤展延申請。 (9)廠商應於116年4月30日前協助本公司完成115年度之排放量清冊及報告書,登錄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10)廠商應於116年9月30日前完成115年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外部查證。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電話:02-23815226-4281)以及所屬各分支機構使用或管理場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 ◎115/5/19第1次修正: 本案修正部分文字內容如下: (1)投標須知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六條(四)「服務建議書」(含電子檔)正本2份、副本9份,光碟2份。 (2)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一)3.(3)執行產品碳足跡盤查展延申請(自強、莒光、區間/區間快等3個車種):A、盤查資料年度:114年。 (3)三用表格: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及未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欄位增列8.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及未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 本次修改非屬重大變更,仍於115/6/11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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