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5P2047V 已決標公告

臺鐵公司黃金10年中長程發展研究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00,000
原始預算
$ 9,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履約張小姐(分機3879)/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879/490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張小姐(分機3879)/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879/490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7802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05
原公告日 115/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08 14:00
開標時間 115/05/08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管理顧問業(I10306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A、履約期限:本計畫期程自機關以公文函通知廠商開工日起540個日曆天內完成。此時程不包含機關審查、要求修正及修改的天數。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第一期臺鐵黃金十年工作計畫:廠商應於開工日起30日內提交「工作計畫」。 2.第二期臺鐵黃金十年期初報告:廠商應自第一期工作計畫審查通過日起算,於150日內提交「期初報告」。 3.第三期臺鐵黃金十年期中報告:廠商應自第二期期初報告審查通過日起算,於90日內提交「期中報告」。 4.第四期「從台鐵走向臺鐵-蛻變的黃金十年」成果發表會:廠商應自第三期期中報告審查通過日起算,於90日內舉辦成果發表會。 5.第五期臺鐵黃金十年期末報告書:廠商應自第四期成果發表會完成日起算,於90日內提交「期末報告書」。 6.第六期「臺鐵公司黃金10年中長程發展研究計畫」期末結案報告書:廠商應自第五期「期末報告書」審查通過日起算,於90日內提交期末結案報告書。 B、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電話02-23815226分機3879)以及所屬各分支機構使用或管理場所。 C、履約執行單位/電話:企劃處/張小姐02-23815226#3879 115/05/05第一次修正 本次修正調整契約附件10第陸條,屬重大變更,延長等標期至5/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8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履約張小姐(分機3879)/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879/490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張小姐(分機3879)/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879/490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7802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05
原公告日
115/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08 14:00
開標時間
115/05/08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管理顧問業(I10306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A、履約期限:本計畫期程自機關以公文函通知廠商開工日起540個日曆天內完成。此時程不包含機關審查、要求修正及修改的天數。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第一期臺鐵黃金十年工作計畫:廠商應於開工日起30日內提交「工作計畫」。 2.第二期臺鐵黃金十年期初報告:廠商應自第一期工作計畫審查通過日起算,於150日內提交「期初報告」。 3.第三期臺鐵黃金十年期中報告:廠商應自第二期期初報告審查通過日起算,於90日內提交「期中報告」。 4.第四期「從台鐵走向臺鐵-蛻變的黃金十年」成果發表會:廠商應自第三期期中報告審查通過日起算,於90日內舉辦成果發表會。 5.第五期臺鐵黃金十年期末報告書:廠商應自第四期成果發表會完成日起算,於90日內提交「期末報告書」。 6.第六期「臺鐵公司黃金10年中長程發展研究計畫」期末結案報告書:廠商應自第五期「期末報告書」審查通過日起算,於90日內提交期末結案報告書。 B、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電話02-23815226分機3879)以及所屬各分支機構使用或管理場所。 C、履約執行單位/電話:企劃處/張小姐02-23815226#3879 115/05/05第一次修正 本次修正調整契約附件10第陸條,屬重大變更,延長等標期至5/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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