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7041392@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為配合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請廠商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詳附加說明欄之特別聲明
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有效期間內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
(5)具有鐵路或公路橋梁檢測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驗收合格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間內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具有鐵路或公路橋梁檢測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驗收合格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鐵路或公路橋梁檢測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驗收合格證明)。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基隆市暖暖區、八堵區,新北市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宜蘭縣頭城鎮、礁溪鄉、宜蘭市、羅東鎮、冬山鄉、蘇澳鎮及南澳鄉。
3.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但含保險費。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請洽本公司東區營運處03-8561602#200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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