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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為配合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請廠商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詳附加說明欄之特別聲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間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 技師公會會員證。
(3) 納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4)納稅證明。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光復車站(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中正路一段2 之1 號) 及周邊範圍
3.履約期限:(一)設計部分:應於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14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履約分段進度及相關規定詳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第七條。
4.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但含保險費。
5.本案已訂明固定之服務費率,以統一折扣率(%)決標。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請洽本公司東區營運處03-8561602#2009)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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