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7067491@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為配合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請廠商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詳附加說明欄之特別聲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4.納稅證明。
5.曾完成與本標案類似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例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曾完成與本標案類似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例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本公司花蓮工務段轄區範圍:
新和平溪橋(秀林鄉)、崇德天橋(秀林鄉)、花蓮站自由走道(花蓮市)
。
3.履約期限: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35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2-1).「執行計畫書」提送:依本公司指定日期提送(如未指定,廠商須於開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
(2-2).各橋梁檢測成果報告:各橋梁檢測完成後,廠商應通知花蓮工務段,並於指定期限內提送。
(2-3).「劣化構件範圍評估報告」:本契約指定橋梁全數完成檢測後,由本公司指定日期提送。
4.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但含保險費。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請洽本公司東區營運處電話:03-8561602#2009)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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