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黃先生 / 潮州機廠 紀偉凡 08-7894719#657
聯絡人
黃先生 / 潮州機廠 紀偉凡 08-7894719#657
電子郵件信箱
7005113@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降低立約商不履約之風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
或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20)
或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F214080)
或電器安裝業(E60102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其他:履約地點
:
本公司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其他:履約期限
:
1.本案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後續以本廠交付委修車輛之勞務採購通知單進行開工及計算工期,所有開工編組應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開工,廠商應於 116年1 月31日前完成所有採購標的之供應(若因非可歸責廠商之緣由導致無法於履約期限內完工則不在此限)。
2.PP客車(每輛車1組電瓶)應自開工日起3工作天內修妥安裝完竣;EMU900型(每編組10輛車14組電瓶)、EMU3000型(每編組12輛車20組電瓶)應自開工日起9工作天內修妥安裝完竣,若未能於規定工作天內完成則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規定辦理。
3.PP客車、EMU900型及EMU3000型之電瓶拆卸搬運,應自通知開工日起1工作天內將其車輛或編組之所有電瓶全數卸下並搬運至指定定點以配合本廠進行車輛上架或編組頂升作業,若未能於規定工作天內完成則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規定辦理。
4.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同1工作日可能有多輛車/編組須須同時開工,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不得據此要求加價或拖延。
5.因車況不佳或天候因素(影響品質之因素),廠商應報請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視情況酌予延長1工作天。
6.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通知廠商驗收不合格次日起2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7.施工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如因特殊需要或本廠提出要求,須延長工作時間或星期例假日趕工時,應事先向本廠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加班,但廠商不得要求加價,其加班費用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8.本勞務工作進行期間內,如確因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或因素,而不能作業時,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工作天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潮州機廠 紀偉凡 08-7894719#6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