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4S1022L 已決標公告

臺鐵集集支線基礎設施改善計畫-邊坡改善2期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委託設計、地質調查及簡易水土保持申報)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昇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15,415
原始預算
$ 1,498,350
底價金額
$ 1,443,000
決標折數
7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施工隊 林韡潪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
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施工隊 林韡潪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853092@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07 09:30
開標時間 114/08/07 10: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履約地點 : (一)南投縣集集鎮 (二)南投縣水里鄉
其他:履約期限 :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 (一)廠商應於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至完成採購標之相關工作期程。 (二)補充地質調查: 1.廠商評估如需要辦理補充地質調查,應於決標後15日曆天內提送「補充地質調查計畫」1式3份,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於接獲機關「補充地質調查計畫」核定書面通之30日曆天(或指定日期)內,提送補充地質調查報告1式3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指定日期出席簡報。 3.補充地質調查報告」經機關核定後,始為完成本階段工作。 4.上述計畫或報告之書面審查意見每次須於14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日期)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最多2次為限(經機關同意展延次數除外)。 (三)委託設計服務: 1.廠商應於開工後6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提送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及設計階段風險評估報告各1式3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指定日期出席簡報。 2.廠商應於接獲機關細部設計核定書面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發包文件1式1份送機關審查。 3.上述報告之書面審查意見每次須於14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日期)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最多2次為限(經機關同意展延次數除外)。 4.工程全數驗收後,始為完成本階段工作。 (四)簡易水土保持申報: 1.工程案依水土保持法規定如需提出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廠商接獲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1式5份,送機關審查。 2.廠商須依據「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提送所需書、表文件,並配合主管機關審查意見修正至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核定通過,書面審查意見每次須於14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日期)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最多2次為限(經機關同意展延次數除外)。 3.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報告經主管機關核定及完成驗收後,始為完成本階段工作。 (五)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六)本履約期限不含機關審核時間。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嘉義施工隊/林韡潪 05-2324615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未檢附該標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者。 (2)不同投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證序號相同者。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施工隊 林韡潪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
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施工隊 林韡潪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853092@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07 09:30
開標時間
114/08/07 10: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履約地點
: (一)南投縣集集鎮 (二)南投縣水里鄉
其他:履約期限
: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 (一)廠商應於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至完成採購標之相關工作期程。 (二)補充地質調查: 1.廠商評估如需要辦理補充地質調查,應於決標後15日曆天內提送「補充地質調查計畫」1式3份,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於接獲機關「補充地質調查計畫」核定書面通之30日曆天(或指定日期)內,提送補充地質調查報告1式3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指定日期出席簡報。 3.補充地質調查報告」經機關核定後,始為完成本階段工作。 4.上述計畫或報告之書面審查意見每次須於14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日期)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最多2次為限(經機關同意展延次數除外)。 (三)委託設計服務: 1.廠商應於開工後6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提送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及設計階段風險評估報告各1式3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指定日期出席簡報。 2.廠商應於接獲機關細部設計核定書面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發包文件1式1份送機關審查。 3.上述報告之書面審查意見每次須於14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日期)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最多2次為限(經機關同意展延次數除外)。 4.工程全數驗收後,始為完成本階段工作。 (四)簡易水土保持申報: 1.工程案依水土保持法規定如需提出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廠商接獲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1式5份,送機關審查。 2.廠商須依據「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提送所需書、表文件,並配合主管機關審查意見修正至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核定通過,書面審查意見每次須於14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日期)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最多2次為限(經機關同意展延次數除外)。 3.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報告經主管機關核定及完成驗收後,始為完成本階段工作。 (五)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六)本履約期限不含機關審核時間。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嘉義施工隊/林韡潪 05-2324615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未檢附該標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者。 (2)不同投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證序號相同者。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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