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4S1012L 已決標公告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高雄機務段行車人員體格檢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佑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5,000
原始預算
$ 750,000
底價金額
$ 700,000
決標折數
79.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務段 張寶分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
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務段 張寶分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853092@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750,000 元整。 其他:115年度依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29 09:30
開標時間 114/05/29 10:30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須符合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能辦 理「巡迴一般健檢」證明文件影本。 2. 醫療院所開業執照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履約地點 : 1.採醫療機構巡迴到段檢查 2.高雄機務段及分段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616號/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1號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9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廠商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至7工作天內至高雄機務段協商會議健康檢查日期、時間、地點及廠商必要配合事項。 (2)健康檢查天數: 由雙方協議訂定健檢期程,且於114年度內完成。 (3)如遇衛生福利部發布重大傳染病管制措施,則開工日另訂 。 (4)廠商應於全部體檢完成後25個工作天內,提送所有檢查文件予高雄機務段段辦理驗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高雄機務段/張寶分 08-7889660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未檢附該標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者。 (2)不同投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證序號相同者。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務段 張寶分
聯絡電話
(07)588406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
聯絡人
李先生/高雄機務段 張寶分
聯絡電話
(07)5884060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0853092@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750,000 元整。 其他:115年度依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29 09:30
開標時間
114/05/29 10:30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須符合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能辦 理「巡迴一般健檢」證明文件影本。 2. 醫療院所開業執照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履約地點
: 1.採醫療機構巡迴到段檢查 2.高雄機務段及分段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616號/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1號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9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廠商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至7工作天內至高雄機務段協商會議健康檢查日期、時間、地點及廠商必要配合事項。 (2)健康檢查天數: 由雙方協議訂定健檢期程,且於114年度內完成。 (3)如遇衛生福利部發布重大傳染病管制措施,則開工日另訂 。 (4)廠商應於全部體檢完成後25個工作天內,提送所有檢查文件予高雄機務段段辦理驗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高雄機務段/張寶分 08-7889660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未檢附該標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者。 (2)不同投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證序號相同者。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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