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4P1153V 已決標公告

115、116年度臺北工務段租用挖土機配合施工作業(八堵工務分駐所部分)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佑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987,735
原始預算
$ 12,035,940
底價金額
$ 10,987,73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履約陳小姐(02-24561491)/招標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陳小姐(02-24561491)/招標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7802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4 14:00
開標時間 114/12/24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2.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3.租賃業(JE01010)或4.起重工程業(EZ0201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複查期限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 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如附件14―資格文件審查表,文件及光碟一式兩份)。 2.土木包工業:複查期限內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縣市土木包 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如附件14―資格文件審查表,文件及光碟一式兩份)。 3.租賃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如附件14―資格文件審查表,文件及光碟一式兩份)。 4.起重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如附件14―資格文件審查表,文件及光碟一式兩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由機關通知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會議並訂定開工日期,勞務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基隆站(含各站內)~板橋站南方(含站內) (即縱貫線K0+000~K37+300、宜蘭線K0+000~K0+800、七堵調車場、五堵貨場) (基隆市暖暖區、基隆市仁愛區、七堵區、新北市汐止區、板橋區、臺北市南港區、松山區、信義區、中正區、萬華區),惟配合本公司需求得於臺北工務段轄內施工。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陳小姐02-2456149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履約陳小姐(02-24561491)/招標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陳小姐(02-24561491)/招標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7802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4 14:00
開標時間
114/12/24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2.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3.租賃業(JE01010)或4.起重工程業(EZ0201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複查期限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 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如附件14―資格文件審查表,文件及光碟一式兩份)。 2.土木包工業:複查期限內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縣市土木包 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如附件14―資格文件審查表,文件及光碟一式兩份)。 3.租賃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如附件14―資格文件審查表,文件及光碟一式兩份)。 4.起重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如附件14―資格文件審查表,文件及光碟一式兩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由機關通知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會議並訂定開工日期,勞務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基隆站(含各站內)~板橋站南方(含站內)
(即縱貫線K0+000~K37+300、宜蘭線K0+000~K0+800、七堵調車場、五堵貨場) (基隆市暖暖區、基隆市仁愛區、七堵區、新北市汐止區、板橋區、臺北市南港區、松山區、信義區、中正區、萬華區),惟配合本公司需求得於臺北工務段轄內施工。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臺北工務段/陳小姐02-2456149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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