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4P1140V 已決標公告

115-117年度環島路網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服務(複數決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018,811
原始預算
$ 117,130,01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6.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3 - 金融中介輔助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履約聞小姐(分機3136)/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136/490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聞小姐(分機3136)/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136/490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7802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39,701,094元整。 其他:本契約存續期間屆滿前3個月前,機關與廠商(以下簡稱雙方)均未以書面向他方表示不續約之意思時,本購案依原契約條件,以換文方式展延6個月,至多以1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9 14:00
開標時間 114/12/1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電子票證業者(HZ05011)或電子支付業(HZ06011)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國內廠商:(1)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核發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營業執照或電子支付機構營業執照(2)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須具有承作能力之証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作之文件。 2.國外廠商:同本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依適用範圍區分為: (1)機關環島全線及支線(平溪、深澳、內灣、六家、集集及沙崙線)各站。 A.現正營運廠商:為使機關多卡通電子票證營運順利,需於115年1月1日啟用。 B.新加入廠商:俟機關正式通知(自通知日之次日起算)後90天(日曆天)內啟用。 (2)其餘各分處:配合機關硬體設備建置時程,俟機關正式通知(自通知日之次日起算)後90天(日曆天)內上線啟用。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各車站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營業處/聞小姐02-23815226#313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5-117年度環島路網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服務(複數決標)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7,130,014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履約聞小姐(分機3136)/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136/490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聞小姐(分機3136)/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136/490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7802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39,701,094元整。 其他:本契約存續期間屆滿前3個月前,機關與廠商(以下簡稱雙方)均未以書面向他方表示不續約之意思時,本購案依原契約條件,以換文方式展延6個月,至多以1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9 14:00
開標時間
114/12/1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電子票證業者(HZ05011)或電子支付業(HZ06011)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國內廠商:(1)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核發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營業執照或電子支付機構營業執照(2)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須具有承作能力之証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作之文件。 2.國外廠商:同本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依適用範圍區分為: (1)機關環島全線及支線(平溪、深澳、內灣、六家、集集及沙崙線)各站。 A.現正營運廠商:為使機關多卡通電子票證營運順利,需於115年1月1日啟用。 B.新加入廠商:俟機關正式通知(自通知日之次日起算)後90天(日曆天)內啟用。 (2)其餘各分處:配合機關硬體設備建置時程,俟機關正式通知(自通知日之次日起算)後90天(日曆天)內上線啟用。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各車站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營業處/聞小姐02-23815226#313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5-117年度環島路網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服務(複數決標)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7,130,014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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