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履約徐小姐(02-23815226#4942)/招標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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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702643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 4,192,038 元整。
其 他: 依本契約條件、單價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第四會議室(6007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廠商先收取旅客票款後再交付機關,為保障本公司權益收取履保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1、電子支付業者(營業代碼HZ06011);或2、已取得核准得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或3、國內合法設立登記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3、營業項目登記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需出具第三方銀行證明代理收付款項之金額將全數交付信託或取得該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證明文件。
4、屬於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需檢附核准兼營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1)履約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2)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依雙方協議之系統規格,完成與機關合作之行動支付付款閘道分流平台整合、連線設定及系統測試。
(3)經機關各營業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及帳務報表開發完成,廠商應配合由機關指定7工作天(含)以上辦理Pilot測試完成,以確保設備、程式及撥款能正常運作。
(4)113-114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已承攬之廠商得免除前(2)、(3)項履約事項。
2、履約地點:機關所有車站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附件10、11、12、13),(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營業處/02-23815226#4942徐小姐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5-117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案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415,959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