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4P1135W 已決標公告

115-117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拍付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
原始預算
$ 11,415,95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3.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1 - 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履約徐小姐(02-23815226#4942)/招標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徐小姐(02-23815226#4942)/招標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2643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 4,192,038 元整。 其 他: 依本契約條件、單價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14:00
開標時間 114/12/04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第四會議室(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廠商先收取旅客票款後再交付機關,為保障本公司權益收取履保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1、電子支付業者(營業代碼HZ06011);或2、已取得核准得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或3、國內合法設立登記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3、營業項目登記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需出具第三方銀行證明代理收付款項之金額將全數交付信託或取得該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證明文件。 4、屬於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需檢附核准兼營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1)履約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2)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依雙方協議之系統規格,完成與機關合作之行動支付付款閘道分流平台整合、連線設定及系統測試。 (3)經機關各營業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及帳務報表開發完成,廠商應配合由機關指定7工作天(含)以上辦理Pilot測試完成,以確保設備、程式及撥款能正常運作。 (4)113-114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已承攬之廠商得免除前(2)、(3)項履約事項。 2、履約地點:機關所有車站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附件10、11、12、13),(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營業處/02-23815226#4942徐小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5-117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415,959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履約徐小姐(02-23815226#4942)/招標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履約徐小姐(02-23815226#4942)/招標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901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2643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新臺幣 4,192,038 元整。 其 他: 依本契約條件、單價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14:00
開標時間
114/12/04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第四會議室(60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廠商先收取旅客票款後再交付機關,為保障本公司權益收取履保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1、電子支付業者(營業代碼HZ06011);或2、已取得核准得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或3、國內合法設立登記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3、營業項目登記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需出具第三方銀行證明代理收付款項之金額將全數交付信託或取得該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證明文件。 4、屬於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需檢附核准兼營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期限:(1)履約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2)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依雙方協議之系統規格,完成與機關合作之行動支付付款閘道分流平台整合、連線設定及系統測試。 (3)經機關各營業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及帳務報表開發完成,廠商應配合由機關指定7工作天(含)以上辦理Pilot測試完成,以確保設備、程式及撥款能正常運作。 (4)113-114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已承攬之廠商得免除前(2)、(3)項履約事項。 2、履約地點:機關所有車站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附件10、11、12、13),(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營業處/02-23815226#4942徐小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5-117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415,959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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