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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之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包含冷凍空調工程科)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包含冷凍空調工程科)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地點:松山車站、南港車站。
2、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一工作天起算60工作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1)規劃:機關通知日之次一工作天起算10工作天內依照”契約附件1-2規劃、設計服務項目”將規劃報告送達機關審查,並配合機關審查意見修正。
(2)基本設計:於機關審定規劃報告之次一工作天起算10工作天內依照”契約附件1-2規劃、設計服務項目”將基本設計報告送達機關審查,並以簡報說明後,配合機關審查意見修正。
(3)細部設計:於機關審定基本設計報告次之一工作天起算10工作天內依照”契約附件1-2規劃、設計服務項目”將細部設計報告送達機關審查,並以簡報說明後,配合機關審查意見修正。
(二)監造部分:
(1)監造計畫:於機關審定細部設計報告之次一工作天起算20工作天內將監造計畫送達機關審查,並配合機關審查意見修正。
(2)監造服務成果報告:於工程驗收完成日之次一工作天起算20個工作天內將監造服務成果報告(含預算書、各項工程報告、各期估驗資料、竣工資料、驗收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送達機關審查,並配合機關審查意見修正。
(3)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但契約規定應提送之監造服務成果報告,應於規定期限內送達,並經機關審查核定。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電訊中心/林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8705。
3、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