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7041392@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履約期限
(1)工作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2.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3.機械安裝業(E60401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受理單位:其它
: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期限:
(1)工作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a.每批委修連結器、油壓避震器、水平閥、差壓閥、手軔機工期10工作天(於接獲本廠通知後隔日開始施工至本廠收到該批委修物品為止)。
b.本廠得視車況及修車進度機動調整修車期程,廠商應配合於規定期限內完工。
3.履約地點:花蓮機廠(花蓮市國聯一路100-5號)。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請洽本公司東區營運處03-8561602#2009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