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4E1036M 已決標公告

花蓮機廠115年至117年員工體格及健康檢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門諾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3,700
原始預算
$ 749,400
底價金額
$ 723,7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小姐/主辦:花蓮機廠
聯絡電話 (03)857614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聯絡人 黃小姐/主辦:花蓮機廠
聯絡電話 (03)8576140
傳真號碼 (03)8576140
電子郵件信箱 7011045@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23 10: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9/24 10: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9/23 10: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9/24 10: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576140)
開標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類別項目包含一般健檢、特殊噪音健檢及特殊粉塵健檢),如採巡迴醫療車檢查者,應具有辦理巡迴一般健檢、巡迴特殊噪音健檢及巡迴特殊粉塵健檢之資格。【巡迴服務不含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之醫療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1)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1-2)有效期限內辦理一般健檢、特殊噪音健檢及特殊粉塵健檢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如採巡迴醫療車檢查者,應附有辦理巡迴一般健檢、巡迴特殊噪音健檢及巡迴特殊粉塵健檢之證明文件。【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之醫療機構免附巡迴健檢服務之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其他: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花蓮市、吉安鄉及新城鄉之醫療機構,採到院檢查;其餘各縣市之醫療機構,採巡迴醫療車檢查,由醫療機構至本公司花蓮機廠(花蓮市國聯一路100-5號)辦理檢查。 3.履約期限: (1).決標後本廠排定每次檢查日期: (a).A組、C組及D組:依檢查人數排定檢查日數。 (b).B組:每次5至6個工作天辦理檢查;如採巡迴服務者,巡迴醫療車(如X光車、聽力檢查車)應於排定之日期到廠辦理檢查。 (2).立約醫療機構應於各組完成檢查之次日起算,20工作天內將檢查結果電子檔(Microsoft Excel檔案格式)予本廠,25工作天內將檢查結果報告紙本(含總表及個人報告)及X光檢查光碟片予本廠。 (3).一般健康檢查(B組)報告送達本廠次日起算60工作天內,得由本廠指定健康相關議題,由立約醫療機構派講師至本廠辦理1小時講授課程,講師所需相關人事行政費用,由立約醫療機構承擔,本廠不另給付價金。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總價。 5.本案採不含稅營業稅總價為開標時比價基礎。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小姐/主辦:花蓮機廠
聯絡電話
(03)8576140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聯絡人
黃小姐/主辦:花蓮機廠
聯絡電話
(03)8576140
傳真號碼
(03)8576140
電子郵件信箱
7011045@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23 10: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9/24 10: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9/23 10: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9/24 10: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576140)
開標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類別項目包含一般健檢、特殊噪音健檢及特殊粉塵健檢),如採巡迴醫療車檢查者,應具有辦理巡迴一般健檢、巡迴特殊噪音健檢及巡迴特殊粉塵健檢之資格。【巡迴服務不含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之醫療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1)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1-2)有效期限內辦理一般健檢、特殊噪音健檢及特殊粉塵健檢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如採巡迴醫療車檢查者,應附有辦理巡迴一般健檢、巡迴特殊噪音健檢及巡迴特殊粉塵健檢之證明文件。【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之醫療機構免附巡迴健檢服務之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其他:其它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花蓮市、吉安鄉及新城鄉之醫療機構,採到院檢查;其餘各縣市之醫療機構,採巡迴醫療車檢查,由醫療機構至本公司花蓮機廠(花蓮市國聯一路100-5號)辦理檢查。 3.履約期限: (1).決標後本廠排定每次檢查日期: (a).A組、C組及D組:依檢查人數排定檢查日數。 (b).B組:每次5至6個工作天辦理檢查;如採巡迴服務者,巡迴醫療車(如X光車、聽力檢查車)應於排定之日期到廠辦理檢查。 (2).立約醫療機構應於各組完成檢查之次日起算,20工作天內將檢查結果電子檔(Microsoft Excel檔案格式)予本廠,25工作天內將檢查結果報告紙本(含總表及個人報告)及X光檢查光碟片予本廠。 (3).一般健康檢查(B組)報告送達本廠次日起算60工作天內,得由本廠指定健康相關議題,由立約醫療機構派講師至本廠辦理1小時講授課程,講師所需相關人事行政費用,由立約醫療機構承擔,本廠不另給付價金。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總價。 5.本案採不含稅營業稅總價為開標時比價基礎。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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