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李先生/嘉義機務段楊啟龍05-233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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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0066420@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有效期間政府環保單位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
(代碼應包含D-18 )
3.納稅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