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853092@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是修車工作,為確保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
或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2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其他:履約地點
:本公司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其他:履約期限
:
開工期限與工作期間:
1.工作期間預定為自簽約日起,迄115年1月31日止,開工期限預定自簽約日起,迄114年12月31日止,由本廠以交付委修車輛連結緩衝裝置、風檔整修之勞務採購通知單報請開工為準,並車輛連結緩衝裝置、風檔整修應於3個工作天內如期完工,並經本公司檢查員檢驗合格,否則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規定辦理。
2.因車況不佳或天候因素(影響品質之因素),廠商應報請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視情況酌予延長1工作天。
3.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通知廠商驗收不合格次日起2工作天內限期改正複驗,廠商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4.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工作,廠商應完全配合,並依工期規定如期完工。
5.施工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如因特殊需要或本廠提出要求,須延長工作時間或星期例假日趕工時,應事先向本廠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加班,但廠商不得要求加價,其加班費用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6.本勞務工作進行期間內,如確因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或因素,而不能作業時,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潮州機廠/李鴻玲 08-7894719#657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