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3P2056P 已決標公告

板橋車站廁所老舊整修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基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0,000
原始預算
$ 5,132,62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2.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周先生/供應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317/4912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工務處周先生/供應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317/4912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906@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13 14:00
開標時間 113/06/13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地點:板橋車站。 2、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含現況勘查規劃報告),機關擇期招開審查會(廠商應出席簡報)或書面審查。 (2) 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審查通過,經機關通知後(以下機關通知日皆以機關發文日為準)6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機關擇期招開審查會(廠商應出席簡報)或書面審查。 (3) 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應依機關審查意見於機關通知限期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計逾期違約金。 (4) 機關審退請廠商限期改正次數以2次為限,經第3次審查仍未完成改正者,以機關通知修正之次日起算,依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計逾期違約金。(機關退回廠商修正日期以不得少於7日曆天為原則) (5) 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審查通過後,經機關通知後15日曆天內,廠商應依交通部特種建築物申請審議作業要點,檢具本案申請書及其他必要文件圖說,依該要點規定提送交通部管轄特種建築物申請案分工機關取得許可。 (6) 廠商依交通部特種建築物申請審議作業要點取得許可,經機關通知後15日曆天內提送施工圖(輸出A1工程透明底圖1份)、工程預算書(PCCES)、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及電子檔案光碟1份。 (二)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或工程施工協議組織會議議定開工日期當天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 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 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3、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4、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工務段/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3722或02-2361437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周先生/供應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317/4912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工務處周先生/供應處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4317/4912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61906@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13 14:00
開標時間
113/06/13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1、履約地點:板橋車站。 2、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含現況勘查規劃報告),機關擇期招開審查會(廠商應出席簡報)或書面審查。 (2) 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審查通過,經機關通知後(以下機關通知日皆以機關發文日為準)6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機關擇期招開審查會(廠商應出席簡報)或書面審查。 (3) 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應依機關審查意見於機關通知限期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計逾期違約金。 (4) 機關審退請廠商限期改正次數以2次為限,經第3次審查仍未完成改正者,以機關通知修正之次日起算,依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計逾期違約金。(機關退回廠商修正日期以不得少於7日曆天為原則) (5) 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審查通過後,經機關通知後15日曆天內,廠商應依交通部特種建築物申請審議作業要點,檢具本案申請書及其他必要文件圖說,依該要點規定提送交通部管轄特種建築物申請案分工機關取得許可。 (6) 廠商依交通部特種建築物申請審議作業要點取得許可,經機關通知後15日曆天內提送施工圖(輸出A1工程透明底圖1份)、工程預算書(PCCES)、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及電子檔案光碟1份。 (二)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或工程施工協議組織會議議定開工日期當天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 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 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3、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4、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工務段/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3722或02-2361437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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