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233巷11號(台中車站行李房旁)
電子郵件信箱
0070624@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車站行李房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233巷11號(台中車站行李房旁)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附加說明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二、履約地點:新竹機務段(桃園市楊梅區富全街1號)。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五、如有勞務施作相關問題請洽新竹機務段鄭芬蘭小姐;電話:(03)4722346#24。
※本採購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招決標,經資格標審查之合格廠商將進入審查委員會簡報,由該委員會評定審查合格廠商後,進行價格標開標作業,並採最低標方式決標,詳情請見採購投標須知-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須知。
※ 本案價格封係於開價格標時開啟,僅供放置與投標價格有關之文件;如招標、投標、簽約三用表格、詳細價目表等。其他依招標規定提供機關審查之文件,務請與本案價格封一併置於標封內;如錯置於價格封內,視同文件未完備,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