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3C2001T 已決標公告

員工訓練中心雜項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中區訓練所寢室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自倚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5,000
原始預算
$ 97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文娟/主辦:工務養護總隊
聯絡電話 (04)22294197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中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
聯絡人 蔡文娟/主辦:工務養護總隊
聯絡電話 (04)22294197
傳真號碼 (04)22294197
電子郵件信箱 006662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1/23
原公告日 113/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30 10:00
開標時間 113/01/30 10:30
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設計規劃服務品質及落實監造業務執行,故將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其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二、履約地點: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5號(工務養護總隊/員工訓練中心中部教育訓練中心)。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其他: (1)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提送規劃報告,規劃報告審查通過後30日曆天內提送期初設計報告,期初設計報告審查核准後3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工作成果報告書。 (2)審查至核准期間不計工期。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五、如有工程(勞務)施作相關問題請洽工務養護總隊邵百暉 君;電話:04-23381510。 ※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本標案三用表格金額誤植,更正為新臺幣:975,000元整(不含營業稅)。 1.本案因變更招標文件,領標及投標期限延至113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開標日期延至113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30。 2.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3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聯絡人
蔡文娟/主辦:工務養護總隊
聯絡電話
(04)22294197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中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233巷11號
聯絡人
蔡文娟/主辦:工務養護總隊
聯絡電話
(04)22294197
傳真號碼
(04)22294197
電子郵件信箱
0066624@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1/23
原公告日
113/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30 10:00
開標時間
113/01/30 10:30
開標地點
中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設計規劃服務品質及落實監造業務執行,故將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臺中市復興路4段233巷11號(臺中新站行李房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其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一、採購檢舉單位及電話、傳真: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二、履約地點:臺中市烏日區光日路225號(工務養護總隊/員工訓練中心中部教育訓練中心)。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其他: (1)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提送規劃報告,規劃報告審查通過後30日曆天內提送期初設計報告,期初設計報告審查核准後3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工作成果報告書。 (2)審查至核准期間不計工期。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五、如有工程(勞務)施作相關問題請洽工務養護總隊邵百暉 君;電話:04-23381510。 ※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本標案三用表格金額誤植,更正為新臺幣:975,000元整(不含營業稅)。 1.本案因變更招標文件,領標及投標期限延至113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開標日期延至113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30。 2.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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