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2P2128T 已決標公告

大溪站無障礙電梯及天橋新建工程(委託施工監造暨請照)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庭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06,000
原始預算
$ 9,80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供應處張小姐(履約執行單位餘詳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156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供應處張小姐(履約執行單位餘詳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156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6023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06 14:00
開標時間 113/08/06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水土保持)、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及納稅證明。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水土保持)。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間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水土保持)、技師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明、建 築師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主體工程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約25月)。 二、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三、本履約期限不含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宜蘭縣縣頭城鎮大溪火車站 。 3、本案採購、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4、履約執行單位/電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工務段/林先生03-9331203#309。 5、113年7月22日第2次修正: (1)採購投標須知第64條廠商資格原為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增加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2)採購契約附件1-2:新增配合規定辦理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保)。 6、本次開標因招標文件內容修改屬重大變更,視為第1次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06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供應處張小姐(履約執行單位餘詳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156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供應處張小姐(履約執行單位餘詳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156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7060230@railwa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06 14:00
開標時間
113/08/06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水土保持)、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及納稅證明。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水土保持)。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間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水土保持)、技師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明、建 築師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主體工程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約25月)。 二、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三、本履約期限不含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宜蘭縣縣頭城鎮大溪火車站 。 3、本案採購、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4、履約執行單位/電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工務段/林先生03-9331203#309。 5、113年7月22日第2次修正: (1)採購投標須知第64條廠商資格原為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增加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2)採購契約附件1-2:新增配合規定辦理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保)。 6、本次開標因招標文件內容修改屬重大變更,視為第1次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0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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