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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潮州機廠開標室(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廠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公司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以含稅總價報價,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2.招標公告有勾選到場減價時,請投標廠商出席減價,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及公司章,若無出席視同放棄減價。
3.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2 項,有公職身分關係之投標廠商應履行據實揭露義務,填寫「身分關係揭露表」,違反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進行裁罰。
4.得標廠商應於本廠發函通知決標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以決標結果通知函文為主。
5.交貨地點: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潮州機廠),立約商交貨時,需自行負擔裝卸費用。(本廠不提供堆高機)。
6.契約訂有交貨期限,遲延交貨者按該逾期部分契約價金千分之一逐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7.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限屆滿,無故不履行合約者,本廠得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提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
8.投標廠商需為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或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且聘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或暫行從事消防裝置執業人員。
9.驗收合格日起保固1年。
10.依本廠消防設備採購說明書辦理。
11.投標廠商請將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出席代表授權書(非公司負責人出席時使用)、電子領標憑據、報價單、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或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證明文件、聘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或暫行從事消防裝置執業人員證明文件,全部裝入信封,貼上封面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件或親自投遞本廠投標箱。(以上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機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