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13034@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公司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
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納稅証明。
附加說明
1. 本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內含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財物採購契約條款、投標廠商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退還押標金申請單、貼標封用封面)投標廠商請將押標金、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投標廠商聲明書、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投標廠商報價單、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憑據資料)1式1份、非公司負責人出席時之出席代表授權書裝入信封,封面上註明案號、名稱及廠商地址、聯絡電話,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件或親自投 遞本廠杸標箱。(以上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2. 報價單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 依廠牌:日本車輛。件號: A6502-05710。 驗收,交貨時須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之該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出廠證明,須符合本路車輛使用。
4. 開標未出席者其減價、比減價以棄權論。
5. 招標標的原產地:日本。
6. 交貨地點: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富全街1號(富岡機廠)。
7. 驗收合格日起保固1年,並繳交保固金為契約總價含稅3%。
8. 廠商不得將退料任意丟棄於本廠。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富岡機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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