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開發處花蓮營業分處
電子郵件信箱
0148136@railwa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投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倘廠商未能履約,賠償相關損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預算已納入未來物價調整幅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若第1階段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改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114年8月25日上午10點起,於規定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例假日除外),向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開發處花蓮營業分處(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領取投標文件,並繳付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2.或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由系統收取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整。
二、本案前因第1次公告招標文件有誤,經修正而重新公告,惟招標狀態誤植為第2次公開招標,爰於114年9月5日發布更正公告,本案經更正後,視為第1次公開招標,第1次開標日更新為114年9月17日上午10時0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開發處花蓮營業分處(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