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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lee321-maolin@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新威里新威171號(本處北棟2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新威里新威17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6年4月30日,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4條等相關招標文件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僅提供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及取得憑據,每⼀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憑據明細請利⽤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投標。
2.請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不另⾏通
知),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其出席開標⼈員未依照委託代理授權書所規定注意事項辦理者,亦同。
3.招標文件相關內容與本公告內容如有不⼀致時 ,以本公告為主。投標廠商並
請留意本案截標前注意公告內容是否修正,注意投標文件需備⿑且填寫完整,以免文件漏缺或填寫不完整被判資格不合格影響⾃⾝權益,餘詳招標文件內
容。
4.請注意:屬共同投標者,除標單、企劃書、電⼦憑據光碟或電⼦憑據序號內容之紙本、投標廠商委託代理授權書等投標文件由第1成員代表填具投標外,其餘應附文件如資格證明、納稅證明、信⽤證明、切結書(1及2)、投標廠商聲明書、廉政相關告知書需均由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併同檢附於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等說明)。
5.本案履約地點為本處轄區範圍,包含⾼雄市(六⿔區、茂林區及桃源區)及屏
東縣(三地⾨鄉、瑪家鄉及霧臺鄉)地域或其他本處指定地點。
6.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該⽇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
7.當日辦理開標經審若有審查合格廠商,本案將訂於開標當日下午2時辦理本案評審會議,並請投標廠商預備相關進行評審簡報等資料。
8.本次更正公告:更正投標須知第2點標案名稱(114年更正為115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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