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14-17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專業技術暨遊憩服務工作承攬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090,558
原始預算
$ 8,090,55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傅崇銘
聯絡電話 (05)2593900#402
機關代碼 A.15.1.8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聯絡人 傅崇銘
聯絡電話 (05)2593900#402
傳真號碼 (05)2594305
電子郵件信箱 fu123-ali@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新臺幣60萬元為上限之擴充金額,擴充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1/21
原公告日 114/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1 17:15
開標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類,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處分經營人力派遣業務之業者,並必須持有下列證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需具人力派遣業IZ12010之營業項目) (2) 廠商納(完)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 (5)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需含詳細價目表、管理利潤分析明細表)1式12份。 (7)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並固定價金辦理採購,擇優勝廠商依序辦理議定契約內容後決標。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2)增加檢舉受理單位:觀光署政風室-(地址:106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電話:02-23491741、傳真:02-27818753) 11/21日重新上傳本案評選須知,修正服務建議書內容、評選標準、議價約內容等,請廠商重新下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傅崇銘
聯絡電話
(05)2593900#402
機關代碼
A.15.1.8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聯絡人
傅崇銘
聯絡電話
(05)2593900#402
傳真號碼
(05)2594305
電子郵件信箱
fu123-ali@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新臺幣60萬元為上限之擴充金額,擴充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1/21
原公告日
114/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1 17:15
開標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類,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處分經營人力派遣業務之業者,並必須持有下列證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需具人力派遣業IZ12010之營業項目) (2) 廠商納(完)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 (5)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需含詳細價目表、管理利潤分析明細表)1式12份。 (7)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並固定價金辦理採購,擇優勝廠商依序辦理議定契約內容後決標。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2)增加檢舉受理單位:觀光署政風室-(地址:106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電話:02-23491741、傳真:02-27818753) 11/21日重新上傳本案評選須知,修正服務建議書內容、評選標準、議價約內容等,請廠商重新下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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