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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800,000元整,契約總價金為預算金額;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加期限之權利,擴充期限至 120年12 月 31 日 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
1.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得提供本案技術服務之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 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有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二) 應附證明文件:
1. 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或證明文件、專任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前述專任技師須為專任之繼續性從業人員,僅得在該機構執行技師業務(職業機構及地址應在該機構)。
(2)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或相關技師開(執)業證書、建築師或相關技師證書、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建築師公會或技師公會會員證)。
(3)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列有得提供本案工程設計監造等作業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專任技師執照(該業無則免)、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及執業技師切結書(切結書2)
4.服務建議書(A4格式)一式12份、簡報一式12份、簡報電子檔光碟1份,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註:本採購案屬114年度及其以後年度之預算,該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