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E016 已截止

南庄遊客中心城市美學及環境優化工程委託監造勞務採購案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公告日:115/08/24 截止日:115/08/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1,414,05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3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許意筠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6
機關代碼 A.15.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聯絡人 許意筠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6
傳真號碼 (04)23330884
電子郵件信箱 hsuyy-trimt@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31 17:00
開標時間 115/08/31 17: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南庄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監造服務至工程驗收合格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採用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酬金,評估尚無訂定物價指數調整價金之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壹、附繳證明文件: 一、應徵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應附繳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應徵資格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繳執業執照及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三、應徵資格為⼯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當年度中華⺠國⼯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應徵資格為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然⼈或法⼈應附繳設立證明文件。 五、以上應徵資格者並應附繳最近⼀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貳、招標文件領取⽇期、地點: ⼀、⾃⾏領取者於投標截⽌期限前直接向本處5樓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不具名領取。 ⼆、通訊購取者,請於投標截⽌期限前將限時掛號回函A3信封(註明領取本案招標文件)及郵資(每份8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處5樓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不論親送或寄送均應於截⽌收件期限前送達本處5樓秘書室收文登錄。 四、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15年8⽉31⽇下午5時30假本處4樓開標室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附繳證明文件: ⼀、應徵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應附繳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應徵資格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繳執業執照及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各1份。 三、應徵資格為⼯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當年度中華⺠國⼯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應徵資格為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然⼈或法⼈應附繳設立證明 文件。 五、以上應徵資格者並應附繳最近⼀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貳、招標文件領取⽇期、地點: ⼀、⾃⾏領取者於投標截⽌期限前直接向本處5樓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不具名領取。 ⼆、通訊購取者,請於投標截⽌期限前將限時掛號回函A3信封(註明領取本案 招標文件)及郵資(每份8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處5樓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不論親送或寄送均應於截⽌收件期限前送達本處5樓秘書室收文登錄。 四、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15年8⽉31⽇下午5時30分假本處4樓開標室舉⾏。 五、評審會⽇期及地點:另⾏通知。 六、115年及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參、本案屬原住⺠地區未達公告⾦額之採購,依規開放原住⺠廠商投標,相關 採購⽅式為: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與非原住⺠廠商投標,並採2階段辦理審標、決標作業;第1階段先就原住⺠廠商所投標件進⾏審標、決標,若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情形,才進⾏第2階段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7
聯絡人
許意筠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6
機關代碼
A.15.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聯絡人
許意筠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6
傳真號碼
(04)23330884
電子郵件信箱
hsuyy-trimt@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31 17:00
開標時間
115/08/31 17: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南庄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監造服務至工程驗收合格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採用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酬金,評估尚無訂定物價指數調整價金之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壹、附繳證明文件: 一、應徵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應附繳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應徵資格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繳執業執照及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三、應徵資格為⼯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當年度中華⺠國⼯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應徵資格為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然⼈或法⼈應附繳設立證明文件。 五、以上應徵資格者並應附繳最近⼀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貳、招標文件領取⽇期、地點: ⼀、⾃⾏領取者於投標截⽌期限前直接向本處5樓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不具名領取。 ⼆、通訊購取者,請於投標截⽌期限前將限時掛號回函A3信封(註明領取本案招標文件)及郵資(每份8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處5樓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不論親送或寄送均應於截⽌收件期限前送達本處5樓秘書室收文登錄。 四、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15年8⽉31⽇下午5時30假本處4樓開標室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附繳證明文件: ⼀、應徵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應附繳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應徵資格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繳執業執照及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各1份。 三、應徵資格為⼯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當年度中華⺠國⼯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應徵資格為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然⼈或法⼈應附繳設立證明 文件。 五、以上應徵資格者並應附繳最近⼀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貳、招標文件領取⽇期、地點: ⼀、⾃⾏領取者於投標截⽌期限前直接向本處5樓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不具名領取。 ⼆、通訊購取者,請於投標截⽌期限前將限時掛號回函A3信封(註明領取本案 招標文件)及郵資(每份8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處5樓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不論親送或寄送均應於截⽌收件期限前送達本處5樓秘書室收文登錄。 四、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15年8⽉31⽇下午5時30分假本處4樓開標室舉⾏。 五、評審會⽇期及地點:另⾏通知。 六、115年及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參、本案屬原住⺠地區未達公告⾦額之採購,依規開放原住⺠廠商投標,相關 採購⽅式為: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與非原住⺠廠商投標,並採2階段辦理審標、決標作業;第1階段先就原住⺠廠商所投標件進⾏審標、決標,若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情形,才進⾏第2階段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3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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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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