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E009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轄區景觀綠美化及設施維護工程-八卦山風景區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雄邦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60,000
原始預算
$ 6,821,327
底價金額
$ 6,034,000
決標折數
75.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芳羽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5
機關代碼 A.15.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聯絡人 林芳羽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5
傳真號碼 (04)23396193
電子郵件信箱 junolin110-trimt@ta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0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500元;圖說500元):1.⾃即⽇起⾄領標及投標期限⽌;⾃⾏購取者 請⾄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 的,郵匯圖 說文件費並附⼤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填妥收件⼈姓名、 地址,貼⾜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以限時掛號寄⾄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 (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9 10: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1: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請註明投標文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陳報開工,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其登記地區以彰化縣及毗鄰縣市為限)或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 b.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購領圖說文件⽇期及地點: (⼀)⾃即⽇起⾄領標及投標期限⽌;⾃ ⾏購取者請⾄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 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的,郵匯圖說文件費並附⼤ 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填妥收件⼈姓名、地址,貼⾜國內限時掛號郵資 107元,以限時掛號寄⾄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 間)。 (⼆)領取標件後應立即依清單⾃⾏清點附件,如有缺漏,請儘速於投標截⽌ 期限前親持或以限時掛號寄回本處更換(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本採購提供電⼦領標(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 抄襲、轉載及篡改。 ⼆、招標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1,000元整(招標文件500元整、⼯程圖500元 整)。 三、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處秘書室供⾃由閱覽及備價領取。 四、圖說文件購買費除本處取消採購外,不論廠商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五、本案不舉辦⼯地說明會,廠商應⾃⾏前往現場勘查。 六、本案押標⾦之繳納⽅式,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辦理,惟為利本處辦理 收繳、退還等相關⾏政作業流程之便捷,建議各投標廠商儘量以銀⾏ 本票、 銀⾏⽀票、銀⾏保付⽀票等⽅式繳納(抬頭:交通部觀光署參⼭國家風景區管 理處)。 七、截⽌投標⽇或截⽌收件⽇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 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 亦同。 八、檢舉電話:交通部觀光署政風室(02)2349-1741。 九、本採購屬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芳羽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5
機關代碼
A.15.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聯絡人
林芳羽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5
傳真號碼
(04)23396193
電子郵件信箱
junolin110-trimt@ta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0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500元;圖說500元):1.⾃即⽇起⾄領標及投標期限⽌;⾃⾏購取者 請⾄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 的,郵匯圖 說文件費並附⼤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填妥收件⼈姓名、 地址,貼⾜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以限時掛號寄⾄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 (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9 10: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1: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請註明投標文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陳報開工,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其登記地區以彰化縣及毗鄰縣市為限)或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 b.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購領圖說文件⽇期及地點: (⼀)⾃即⽇起⾄領標及投標期限⽌;⾃ ⾏購取者請⾄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 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的,郵匯圖說文件費並附⼤ 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填妥收件⼈姓名、地址,貼⾜國內限時掛號郵資 107元,以限時掛號寄⾄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 間)。 (⼆)領取標件後應立即依清單⾃⾏清點附件,如有缺漏,請儘速於投標截⽌ 期限前親持或以限時掛號寄回本處更換(請⾃⾏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本採購提供電⼦領標(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 抄襲、轉載及篡改。 ⼆、招標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1,000元整(招標文件500元整、⼯程圖500元 整)。 三、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處秘書室供⾃由閱覽及備價領取。 四、圖說文件購買費除本處取消採購外,不論廠商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五、本案不舉辦⼯地說明會,廠商應⾃⾏前往現場勘查。 六、本案押標⾦之繳納⽅式,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辦理,惟為利本處辦理 收繳、退還等相關⾏政作業流程之便捷,建議各投標廠商儘量以銀⾏ 本票、 銀⾏⽀票、銀⾏保付⽀票等⽅式繳納(抬頭:交通部觀光署參⼭國家風景區管 理處)。 七、截⽌投標⽇或截⽌收件⽇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 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 亦同。 八、檢舉電話:交通部觀光署政風室(02)2349-1741。 九、本採購屬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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