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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一)委託內容請參閱委託服務說明書,服務建議書A4雙面邊頁碼裝訂成冊,共1式10份,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內容視同契約書之一部份,得標廠商應依據構想及評選結論辦理後續規畫執行。服務建議書應包含:
1.企劃主題、創意行銷構想
2.整體架構、主軸內容配置
3.全案期程
4.預算配置
5.投標單位主持人及專案團隊學經歷
6.廠商過去實績
(二)注意事項
1.服務建議書於規定日期送達後均不得要求修改或補充。
2.投標後服務建議書,除得標廠商著作權歸本處所有不予歸還外,未得標廠商限於開標日起7日內親洽機關立據領回,逾期視為自願作廢,由機關自行處理。
3不當之解釋,除另有正式書面解釋或說明外,本處之員工均無權對各種招標文件意義作任何口頭之說明或解釋。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均對本處無任何約束力。
4.評選會議日期及地點,機關另行通知。
5.本採購屬114年度預算,倘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