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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宅配遞送者,外包裝請註明”投標文件”)
履約期限
設計至116年6月30日為限,監造階段至工程驗收合格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酬金,評估尚無訂定物價指數調整價金之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應徵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應附繳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二、應徵資格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 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應徵資格為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應附繳設立證明文件。
四、以上應徵資格者並應附繳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五、其餘詳招標公告及「投標廠商須備文件清單」所載。
其他:附加說明
壹、附繳證明文件:
一、應徵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應附繳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二、應徵資格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繳執業執照及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三、應徵資格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 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應徵資格為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應附繳設立證明文件。
五、以上應徵資格者並應附繳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貳、招標文件領取日期、地點:
一、自行領取者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直接向本處5樓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用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購取者,請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限時掛號回函A3信封(註明領取本案招標文件)及郵資(每份8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處5樓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 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不論親送或寄送均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本處5樓秘書室收文登錄。
四、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14年6月9日上午10時假本處4樓開標室舉行。
五、評選會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114年及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