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rv0328-sml@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應具有營業項⽬及代碼:營業項⽬及代碼為G101011公路汽⾞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客運業; G101051遊覽⾞客運業與標的相關之⾏業。
2.以及檢附國內合法登記之客運業或遊覽⾞業者。
3.有效期限內汽⾞運輸業營業執照。
4.交通部公路局(含委託專業機構辦理)111或112年遊覽⾞客運業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甲等以上之證明。
5.原住⺠廠商應檢具資格文件: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原住⺠廠商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據公共⼯程委員會98年8⽉31⽇⼯程企字第09800387310號函規定,本案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者,可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廠商所投之標進⾏審標、決標,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2.第1次招標結果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仍繼續辦理議價決標。
3.本案預算來源為115年度觀光發展基⾦,機關之基⾦預算額度未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基⾦額度核定後始決標⽣效。倘機關115年度預算未獲立法院通過或部份遭刪減或因政策因素,致本案無法進⾏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補償廠商因此所⽣之損失」,不包括所失之利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