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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reg-sml@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本處向山行政中心1樓開標室(55547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0時起至116年1月1日0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且經政府立案合格之保險業相關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3.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列:
(1)登記(或設立)證明:請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符,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H大類H501保險業),另查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列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查詢(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營業所在地各縣市政府網站之廠商登記資料代之。
(2)本案屬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請檢附負責人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明文件,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最近6個月內)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3)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300元。
二、廠商應於公告上之「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三、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延期開標或停辦時,廠商得於公告日起5日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由該系統自動辦理電子招標文件費退費事宜。
四、繳交文件:資格證明文件,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五、本計畫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及觀光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六十四條相關規定辦理。
六、於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如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日則另由機關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