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inanwin-sml@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基本資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暨「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其他與提供專門知識或技藝有關之服務,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專業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資格證明文件:
(1) 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公司執照、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書、技師執業執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2) 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或相關技師開(執)業執照、建築師或技師證書、公會會員登記證(影本)。
(3) 技術服務機構:公司執照、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書(影本)。
(三)餘詳投標須知與招標文件
(註:上述僅為基本資格之條件,非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領標費用請自行參照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pis/)。
二、廠商應於公告上之「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進行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上網政府採購電子領標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三、經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後,如機關取消採購,由該系統自動辦理電子招標文件費退費事宜。 四、繳交文件: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五、相關投、開、決標及工作說明請參照投標須知、採購契約及補充說明。 六、本招標公告開標日期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日期,第二階段評選委員會日期,另函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到處簡報。(其他規定詳評選須知) 七、本計畫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及觀光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六十四條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